6月1日起,民航局發布《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性飛行活動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正式開始實施。
《辦法》對無人駕駛航空器運營商如何取得經營許可證等諸多問題進行了明確,企業從事經營性飛行活動將從此合法合規。
1. 政策原文
2. 政策解讀
《辦法》共3章20條,以“堅持放管結合、轉變職能;堅持突出重點、分類管理;堅持包容審慎、拓展服務”為基本原則,對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許可證的申請條件及程序、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性飛行活動的監督管理方式等做了明確規定,具有適用范圍邊界清晰、準入條件大幅降低、在線操作簡單便捷、管理條款符合情理、時間指標寬松充裕等特點。
根據《辦法》,最大空機重量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開展航空噴灑(撒)、航空攝影、空中拍照、表演飛行等作業類和無人駕駛航空器駕駛員培訓類的經營活動適用于本辦法,而無人駕駛航空器開展載客類和載貨類經營性飛行活動暫不適用。
《辦法》明確,民航局對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許可證實施統一監督管理,民航地區管理局負責實施轄區內的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許可證頒發及監管管理工作。
《辦法》規定,取得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四個基本條件:
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體應當為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為中國籍公民;
企業應至少擁有一架無人駕駛航空器,且以該企業名稱在中國民用航空局“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登記信息系統”中完成實名登記;
具有行業主管部門或經其授權機構認可的培訓能力(此款僅適用從事培訓類經營活動);
投保無人駕駛航空器地面第三人責任險。
《辦法》提出,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應當通過“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許可證管理系統”在線申請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許可證,并填報企業法人基本信息、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登記號、無人駕駛航空器駕駛員培訓機構認證編號(培訓類)、投保地面第三人責任險承諾、企業擬開展的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項目等信息,并確保申請材料及信息真實、合法、有效。
《辦法》還對不予受理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許可證申請的情況、依法撤銷企業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依法注銷經營許可證的情況等進行了明確。
3.申請流程
1,進入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許可證管理系統登陸頁面,地址:https://uas.ga.caac.gov.cn
注:民用無人航空器經營許可證系統由中國民航管理干部學院、空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提供技術支持。
2.首次登陸點擊注冊,填寫注冊信息
3.注冊成功后,進入管理頁面,點擊“前往申請”
4.根據平臺要求填寫相應的企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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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熱線:400-811-0468